中国政府奖学金“丝绸之路”奖学金项目
一、申请日期
即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二、资助类别、专业及授课语言
资助类别: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申请专业及授课语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矿业工程、冶金工程、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汉语、英语授课)
申请国别: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国别范围可参考https://www.yidaiyilu.gov.cn/xwzx/roll/77298.htm)
三、奖学金内容
含学费、校内住宿费、综合医疗保险和生活费(标准为硕士研究生:3000元人民币/月;博士研究生:3500元人民币/月)。
四、申请条件
1、非中国籍公民,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成绩优异;
2、学位和年龄要求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未取得其他奖学金支持(须附声明);
4、语言要求:英文授课,要求雅思6分及以上或托福85分及以上。具备以下情况之一者,可免上述语言成绩:英语作为母语或官方语言;学历教育中有英文授课的。中文授课,要求HSK四级成绩260分以上或者学历教育中有中文授课经历;
5、申请者须有较强的学术背景、科研和创新能力。
五、申请流程
1、在中南大学网站上申请。 (必须完成此步骤,未完成的不予考虑,申请审核在本网站进行)登录中南大学国际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csu.17gz.org/member/login.do网上注册,选择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Chinese Government Scholarship,填写信息、提交申请。
2、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 (http://studyinchina.csc.edu.cn/#/login)选择留学生项目种类(Program Category)B类(Type B),输入受理机构编号(Agency No.):10533(中南大学),填写信息、在线提交并下载《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申请人直接向中南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线上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学生个人的申请)。
请在以上两个系统中提交以下材料,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1) 护照首页。护照有效期应晚于2024年9月,如现持有护照有效期不符合要求,请及时换发新护照;
2) 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书。如申请人为应届毕业生,须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 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成绩单。成绩单应由就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可提供中/英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中/英文翻译件并公证;
4) 语言能力证明。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申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且与相应中文水平要求相符的HSK成绩报告。申请以英语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申请人应提供有效期内托福、雅思成绩报告或免语言能力证明;
5) 来华学习计划。应提交中/英文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写明研究生阶段计划研究的方向和对专业方向的理解,之前的科研成果等内容(该项内容非常重要,请认真完成);
6) 个人介绍视频(请介绍自己的教育和专业背景,充分展现科研能力和潜力,时长不超过一分钟。要求视频为mp4格式,容量在40MB以内。可通过视频格式转换软件通过调整分辨率、码率、比特率等方式调整文件大小);
7) 个人简历;
8) 推荐信。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内容应重点包含对申请人来华学习目标要求,以及对学生综合能力,未来发展的评价,只可用中文或英文书写,含推荐人的详细联系方式,开具日期在2023年10月1日后;
9) 教授同意接收函(此项为必交材料,模板见 中南大学国际学生导师预接收函.docx);
10) 论文发表情况(选填);
11)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扫描件,须附有血液检查报告。申请人应严格按照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pdf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中文或英文填写。缺项、未贴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日期应为2023年10月1日后。如被录取,请携带原件到校报到;
12) 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日期须在2023年10月1日后;
13) 其他支撑材料(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
14) 未获得其他形式奖学金的声明(模板见 未获得其他奖学金的声明.docx)。
注意:通过系统上传的材料须清晰、真实、有效。建议申请人使用专业设备扫描需提交的有关文件,因材料不清晰或无法识别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经初审后合格的学生将在中南大学国际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内收到初审通过的信息,请进行第3步。
3、支付费用
材料初审合格后,根据邮件提示在中南大学统一支付平台支付材料审核费人民币500元(支持微信、支付宝和银联)。
请于一周内完成材料审核费缴纳,否则无法进行下一轮审核。未通过材料初审者,不需要缴纳材料审核费。
4、院系审核
由各二级培养单位进行院系审核,全面考察申请人学术背景、科研能力或创新能力。
5、材料终审
根据初审意见和各二级培养单位意见择优录取。
6、材料上报,等待录取结果
学校将有意向录取学生名单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最终录取结果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确定。
未被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录取的学生,学校将视情况发送学校奖学金录取或自费录取,最终经费类别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因中国政府奖学金有申请时限,请持续关注申请系统和邮箱,如有消息请及时回复。所有申请动态都会在国际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显示,请及时登录申请系统收件箱或个人邮箱查看相关信息。
六、录取及通知
1、根据申请材料择优录取,录取材料一般于7月31日前发出。
2、由学校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学生,不一定最终被录取为中国政府奖学金学生,具体录取情况请以录取通知书信息为准。
3、中国政府奖学金生不得同时享受中国各级政府和录取院校设立的其他奖学金(不含各类一次性奖励金)的资助,一经发现,其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将予以取消,并须退还已领取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对于刻意隐瞒资助情况的,除取消资格外,三年内不允许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
4、入学时间为每年9月初,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被录取的学生须严格按照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中南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办理注册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注册手续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5、奖学金获得者不得变更录取院校、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6、无论录取与否,上述费用和申请材料均不退还。
7、请不要同时申请我校多个奖学金项目。
七、年度评审
奖学金生入学后须按规定接受年度评审,评审通过后继续享有奖学金。否则,将中止或取消奖学金。
八、联系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长沙市中南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电话:+86-731-88836410
传真:+86-731-88836737
电子邮件:csc@csu.edu.cn
学院网址:https://intl.csu.edu.cn/zwb.htm(中文);https://intl.csu.edu.cn/(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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